可支配的時間 vs 更高的收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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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非常肯定,我在替代役後半段的日子絕對是我在 2022 最滿意的一段日子。

服役的時候,月收入只有 $10670,沒有居住自由,週休二日,一天工作 8 個小時,但至少有 6 個小時是坐在座位上待命就好,也可以用筆電。那時候我每天的例行工事包含練習兩到三題和閱讀,剩下的就是去完成一些自己想做的事情,九弄和部落格就是在那個時間開始的。

現在的我呢?一天工作不超過 7.5 個小時,工作強度也不高,走路不到 20 分鐘能到公司,可支配收入至少是替代役時期的三倍,但我一點也不覺得我現在過得比那時候還要好。我自己也很納悶,這絕對不是簡單的「物質慾望不高」之類就能解釋的事情。

「幸福感來自於掌控自己時間和選擇」這句話給了我一個非常好的切入點——在出賣時間換取更高收入的同時,我並沒有獲得更多的選擇,尤其我無法透過消費這件事情獲得快樂。

連續兩個週末睡到自然醒,把手機能看的東西看完才願意起床去吃早餐,這時我才發現一件很棒的一件事情:「發呆」,如果要準確一點的話,應該是發呆之後一連串的行為。發呆意味著腦袋進入放鬆的狀態,但我的腦袋可不那麼受控,任何的感官刺激或是腦中的關鍵字都能激發出一連串的想法。

我喜歡思考,思考的過程會產生一堆想法和問題。為了嘗試驗證或解答而所做的一切行為,以及得到的任何成果,都是為了滿足我的好奇心或成就感。而這一整個過程,正是讓我感到最自在、最放鬆的事情。要能夠進入這個狀態,就必須有「時間」讓我能夠發呆,也有權利「選擇」我能去實踐我的想法,這就是上面那句話的一種詮釋。

也許我要調整一下「保有生活」的這個說法,上面這一大串可能才是我真正想要的東西(可能啦)。順帶一提,這一切想法大概就是在我等早餐上菜,而且手機已經看到沒東西看了之後,因為無聊到發呆才開始醞釀的想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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